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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29个满足条件"法学"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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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课程包含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民法渊源、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理论、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和民法的适用等内容。
商法总论
本课程将侧重比较法方面的讲授,在介绍商法及其具体制度的共性的同时,突出中国商法的特点。在讲授中国的商法制度时,将着重训练学生查找并分析法条的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宪法学
本课程将从宪法学基本理论出发,对宪法基本原则、宪法基本权利与宪法基本制度的设计进行分析和讨论。宪法学发展到今天,经历了宣告性、革命性的宪法到法律性、程序性的宪法历程,而宪法基本原则的重点,也逐渐从强调实体正义向强调程序正义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宪法的基本制度设计与上述转化过程相对应,由早期强调议会主权和选举制度转向强调宪法保障与公民多层次参与。了解宪法学的上述基本路向,不但有助于理解和分析当代宪法制度,也有助于进一步反思社会要求与现行宪法体制之间的差距。
知识产权法
本课程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开设的法学基干课,旨在使学生:
1、掌握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和原理: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
2、了解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及执法现状;
3、了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思路。
物权法
物权法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物权法属于财产法,是规范财产归属关系的法律,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律基础之一。物权法不仅能维持稳定的财产归属秩序,而且还为建立良好的财产流通秩序提供可靠的基础,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掌握物权法的基本知识,探讨物权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深对物权法律制度的理解和运用,锻炼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刑法总论
本课程重点讲解刑法总论的知识,对刑法规范进行叙述和阐明。对我国刑法中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特别是刑法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讲授,并适当介绍外国刑法的理论知识和最新的发展趋势。在讲课中注意穿插一些案例,探讨实际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
刑法分论
刑法各论的内容主要是刑法分则中的传统犯罪、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一章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第二章的危害公共罪、第四章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和第六章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三章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等。本课程主要讲授和讨论其中的具体犯罪的概念与保护法益、犯罪构成要件、疑难问题的处理、争议问题的解决、立法解释的规定、司法解释的内容,以及重点罪的刑事责任问题。本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本课程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高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全面、系统、深入阐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则;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及行政主体的职责、职权、管理手段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及行政行为的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与各种类别行政行为的运作程序;行政救济的一般理论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性质、功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程序与裁判标准;行政赔偿的一般理论及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赔偿范围、方式、标准与程序等。本课程主要以我国行政法治实践和行政法学说为基本研究对象,同时吸收、借鉴国外行政法学研究的成果。本课程力求在继承、批判和扬弃国外行政法学的控权论、管理论、行政权力本位论、相对人权利本位论等各种学术流派的基础上,形成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
国际法
国际法是一门主要调整国家之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关系的重要法律领域,它是具有悠久发展历史、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原则和规则。国际公法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保障国际人权和私人利益,维护世界和平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地位。该课程主要讲述国际法的渊源、概念、特征及各领域的国际公法,该课程的目的是会用国际法基本原理分析解决中国面临的各种国际问题。
经济法
本课程侧重于介绍统治经济法的各个部门的核心理论,也将分析和探讨与中国相关的法律问题和实践。具体内容包括经济法的源流、理论框架、公私关系、实质正义和社会理论、规制理论、财产理论、合同理论、组织理论以及公共责任理论等,涉及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制度、公平竞争、关系型契约、企业间关系等。
法理学
法理学(即原法学基础理论)是当代中国法学的主要理论学科,法学教育的基础课程,它主要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研究法的基本概念,规律和原理。 它对于学习法学的其他课程具有指导意义。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介绍中国法律起源、发展的历史时期,讲述不同时期法制的形式、内容、基本原则、特征及历史地位,探讨法律思想和社会变化与法制演进的关系,使学生了解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民族特色。
民事诉讼法学
介绍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管辖、当事人、证据制度、起诉和应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特别程序和执行程序。
外国法制史
讲授外国历史上各种类型中 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本质, 表现形式,内容特征及其发展变化的过程和规律。 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法律发展史和法律制度史。 前者学习法律的历史发展即立法史,主要涉及各种法律的形成、立法文件、立法的指导思想、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的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渊源关系和相互影响等; 后者学习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历史发展, 主要涉及宪法、民法、刑法和诉讼法等的一些基本内容。
西方法律思想史
本课着重训练学生的理论阅读、思考和写作能力。我们将阅读但不限于以下著作在内的西方思想原典:柏拉图《理想国》、《法律篇》,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政治学》;马基雅维利《君主论》、莎士比亚罗马剧、英国历史剧、威尼斯剧;霍布斯《利维坦》、洛克《政府论》(上下)、汉密尔顿等《联邦论》、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尼采《道德的谱系》、福柯《纪律与惩罚》;罗尔斯《正义论》等。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 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涉及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国际商法与各国涉外经济法等多种法律规范的边缘性综合体。这门新兴学科的边缘性和综合性,是国际经济法律关系本身极其错综复杂这一客观存在的忠实反映,也是科学地调整这种复杂关系的现实需要。它是调整超越一国国境 的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不仅限于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 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债权法
债权法是法学院基干课程民法学的组成部分之一,债权法包括了合同法、侵权法、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内容及其共通的规则与理论。在民法学诸领域中规则和理论最为复杂、实用性最强、适用面最广。
法律英语
专业英语的教学,目的是扩大学生专业英语的词汇和表达。此外,在讲授法律的同时,教师还讲授一些法律英语中一些特殊的语言现象,以增加对法律英语的了解。教师用英语讲授法律,学生用英语来思考并表述法律问题。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一门法律学科,主要是解决法律冲突,即确定准据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籍、外国人的法律地位亦为国家私法之内容。
中国法律思想史
本课程以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法思想和法意识为研究对象,系统介绍中国的法律思想及近现代中国的法律思想,内容涉及各个主要的思想流派及其代表人物,各派学说的主要内容、各重要思想家的基本主张及其对当时及后世法律及社会意识的影响。